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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307/78/1fmp8.html

更新日期:2009/03/07 04:09

〔記者劉榮、洪敏隆/台北報導〕

都會單車族愈來愈多,台北市交通局草擬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出爐,未來若通過,未裝置鈴號、前後反光裝置,及單車雙載、單車載物過高、過寬、過長騎上馬路,都可能吃上罰單。

 

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出爐

 

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目前針對自行車取締的重點項目有:行駛快車道、逆向行駛、闖紅燈、違規穿越4項,不過,單車雙載、不禮讓行人、違停等,都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,只以勸導為主。

 

交通局強調,自行車管理規範落實成為自治條例,主要目的是提醒騎士正確騎乘的觀念,多數人幾乎不了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內容,守法觀念也有待加強,即使未來市議會通過,也會在宣導期後才開罰。

 

交局徵民意 尋求支持

 

交通局昨天邀請學者、自行車民間社團代表座談,對於騎士是否須強制配戴安全頭盔、市區道路是否設定速限,都有正反意見,但多位學者提醒,訂定規範應著重管理及勸導,避免動輒開罰,否則會被批評是搶錢。

 

草案中也規定,腳踏車未裝置煞車、鈴號、前車燈及車尾反光裝置,車主要罰180元,單車雙載、載物高過騎士肩部、寬於車把手、伸出車後1公尺或超過20公斤,都可處罰300元至600元。

 

對此,民間自行車社團及交通大隊皆表贊同;交大強調,自行車事故中,夜間未保持車距的比例相當高,強制規範車體的設備及承載限制,確有必要。

 

台北市目前靠自行車上下班者已達到7萬多人,相當於通勤人口的3.2%,交通局長羅孝賢說,自治條例仍須徵求更多共識,才可望獲得議會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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